环保局表示,自2002年起即要求公部门、私立学校、百货公司业及购物中心、量贩店业、超级市场业、连锁便利商店业、连锁速食店及有店面之餐饮业等8大类业者,限制使用塑胶类(含保丽龙)免洗餐具,餐饮业者即改采纸餐具替代,迄今已逾20年。
此外,环保局指出,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四大连锁业者应提供民众自备饮料杯购买饮料享5元以上价差优惠后,让消费者自备饮料杯有更大的诱因,自备杯比率更从过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连锁超级市场自主提高至8元的优惠,进一步吸引消费者自备杯具消费。
环保局也说明,为使「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政策顺利执行,在今年6月份及8月份即派员至辖内列管饮料店业者进行两轮宣导,包括法令公告事项、相关宣导单张等,确保业者了解政策内容,11月中旬再进行第三轮逐店宣导工作,经访查结果,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业者均已备货完成,皆可于12月1日依法配合实施。
另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说,目前北市约有2200家业者,预估一年可以减少7600万个一次性塑胶杯,若店家仍持续使用塑胶杯,经查证属实后,会先给改善期,若还是未改善,就会开罚1200元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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