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微电车因无需挂牌,成为许多移工的代步工具,但部分移工改车变速肇事率高,经常跃上新闻版面,也让大众产生负面观感,交通部公路总局为铲除该现象修法,规定11/30起需强制挂牌纳管,虽新规立意良善,却衍生无良雇主借此作为手段,要胁移工答应其他不合理规定,才愿意协助签同意书,等于变相剥夺移工权益。
雇主同意书引发立委邱显智挞伐,他在脸书批,完全没有任何法令规定,移工买车的时候,要提出「雇主同意书」,违反法律保留原则;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也说,移工自己花钱买车,为何需要雇主同意?雇主同意书仅仅赋与雇主多一项能够主宰移工生活的权力。
受到外界诸多质疑,公路总局周四(12/8)邀集交通部、劳动部、立委及国际移工联盟共同开会商讨,会议中达成共识,将朝免附雇主同意书方向前进,下周将提报交通部核定,相关配套措施等细节待核定后即可对外说明,且28年来都须缴交雇主同意书才能购买机车的旧制,也将一体适用。
国民党立委游毓兰日前也在脸书预告, 公路总局初步同意取消「外籍移工购车雇主同意书」这项规定,包括购买机车或电动自行车不再需要雇主同意。
游毓兰指,1994年开始,外籍移工购买「机车」规定要雇主同意并附同意书,该项规定却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以「行政指导」之名,行法令管理之实、管理与手段的不当联结、购车同意的权力义务不对等,更重要的是严重违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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