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药价均尚未检讨,健保署参采各界意见一次检讨2年药价,并衡量疫情、俄乌战争、通货膨胀等因素,药价调整金额为81.8亿元,且本次检讨的药品约有14,090项,其中约8,579项未调整,调降约5,475项药品的价格,调升36项药品价格。
健保署医审及药材组长黄育文说明,为确保供药稳定、加上药品短缺事件,此次药价调整设有3项原则,包含已低于地板价的药品不调整、调整后低于地板价则以地板价为限、已向食品药物管理署通报并经评估确认短缺的药品也不调整。
因应3项不调整原则,健保署今年首度施行一个品项不调整,同分组的同成分、同含量、同剂型也都不调整,例如近来传出缺药的泰克胃口溶锭30毫克,胶囊剂型就会被当作同分组不调整,安灭菌锭同分组也不调,目的是鼓励国内药厂投入或扩充生产,以达到扶植国产学名药,确保民众用药无虞之目标。
黄育文表示,对于调整后药价,厂商有不敷成本情况,可于公告后2周内检具成本分析资料向健保署申请重新核价,在未完成重新核定前,暂不调价。最终药价调整结果将于3月中旬公告,4月1日实施。
健保署表示,药价调整是每年例行作业,自2013年起试办DET,于总额预算下,当实际药费支出超过年度药费支出目标值,则于隔年启动药价调整,以有效管控整体药费支出,替民众荷包把关。调整时也会考量厂商的合理利润,给予基本价及调降幅度的保护,确保药品稳定销售。健保逐年引进新药提高民众使用新药的可近性,药价调整可有余裕收纳新药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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