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署长石崇良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规定,「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是指医师开给病情稳定慢性病患的长期用药处方笺,目前「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效期,是依医师实际处方给药日数计算,最多90天,并分次调剂,每次给30天以内的用药量。
依规定,持有慢性病连续处方笺领药的民众,必须于上次给药期间届满前10天内,才可以凭原处方笺再次领取下一个月的用药。
因应春节连假期间,医疗院所减诊或停止门诊、药品调剂服务,健保署援例放宽规定,以免持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的民众用药中断,若民众上次(上个月)给药天数的最后一天(药吃完的日期),落在春节期间2024年2月8日至2月14日者,可提前于2024年1月29日(含)起,回诊请医师开立处方笺或持慢笺领取下个月药品。
石崇良再次提醒,持有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的民众记得提前领药,即可用药不中断,安心过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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