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辖内20家铁板烧及排餐餐厅稽查环境卫生,抽验沙拉类即食食品、面类制品及生鲜牛肉猪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等共18件产品。

其中,大埔铁板烧福星店1件自制饮品「冬瓜茶」初验不合格,经复验仍检验出肠杆菌科1300CFU/mL ,超过标准值130倍,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裁处新台币3万元罚缓。

另外,太平区的吉品铁板烧菜单标示不合格,1项菜单标示菜品为「香煎鳕鱼」,但品名应为「大比目鱼」,涉违反食安法规定裁处4万元罚缓。

食安处指出,此次同时稽查环境、制程与人员卫生,包括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标示查核及保存来源文件、食品业者登录及投保产品责任险等,查核结果有常见缺失,如食品从业人员未依规办理健康检查、食材未离地、个人物品未分区放置等,经限期改正后均已复查合格。

食安处呼吁,餐饮业者应落实卫生自主管理,如食品经检出不符卫生标准规定,表示制作过程人员卫生不佳或是食材保存不当、器具不洁,导致受到污染或菌数增生;标示特定鱼种为品名者,如属于「鳕形目」的鱼种,方得标示为「鳕鱼」,非属此鱼种规定而擅自标示,即属标示不实,如经查获,将依法处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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