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2022年1/19新闻台取照成功,3/4起1个月内频频更换董事长,直到3/29前中华电信董事长郑优接手至今,陆续爆出裴录音档外流,传绿营英系要角洪耀福告知陈耀祥「这是总统的旨意」,也爆镜电视股东代持、转让等疑云,导致董监事变更、上架86台等申请案迟迟未成功。
NCC当初发照有给附款,申设保留许可废止权第7项就规定,股东116年7月前将全部或一部分股份交付信托外,不得将其转任他人;昨以「附停止条件」给予许可董监事变更,要求该公司全体股东要切结以下内容,股东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托外,并无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他人情形。
镜电视8名股东,包含《镜周刊》社长裴伟2.5亿元、占12.5%,国巨集团董事长陈泰铭2亿元、占10%,稳懋董事长陈进财2亿元、占10%,翰林育成3亿元、占15%,甲山林董事长祝文宇1.5亿元、占7.5%,皇普建设董事长苏永平3亿元、占15%,丽绮开发公司负责人朱劭华3亿元、占15%,英业达集团创办人叶国一3亿元、15%。
NCC主秘黄文哲表示,要求签切结书就是要补足外界怀疑「股东卖股」,经NCC行政调查,也请金管会协助,都无法查出,到底有没有卖,但他也强调,要卖股,股票是要作登记的,目前台面上看来都还是原来的股东。
这也是因为股东未变,外界又转质疑「代持」,黄文哲表示,NCC只要求6年内不能卖,对6年后买卖没有规定,也许人家约定的是6年后的事,但不能说不合法,毕竟股东没有变,用怀疑就不准人家做营运,这很奇怪。
至于代持,法律上没有这个名词,应该是说,我找别人买是「人头」,另一种情况是,已经卖了但法律上的原因,买的人暂时请我当「人头」,黄文哲强调,目前所有股票上面都还是原始股东,法律上一切都是合法的,NCC不审理反而违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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