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竹县私立义民高中非法解聘十多位教师,教育部8月1日发函学校,要求限期依教师法规定续聘教师,否则将依《私立学校法》相关规定处置。
义民中学校方在6月底提出新学期的聘约,学术研究费正式教师打九五折、代理教师打八折,并要老师在7月2日前回复。面对新聘约,所有老师都在7月2日前回复,但其中约50个教师对于聘约跟以前不同加注意见,对此,校方在7月底先对10个老师开刀解聘他们,后续40多个老师现在则人心惶惶,担心工作不保。
对于此事件,义民中学函复教育部说明,部分教师删除修改内容未经该校同意,可认教师拒绝应聘,与教师间未能成立聘任关系。
教育部国教署则表示,已在8月1日函复义民中学,有关部分教师删除修改服务规约内容,于聘约内容未确认前,学校应与教师尽速协商。如这些教师未有教师法规定之不续聘情事,应依教师法规定续聘。为维护教师工作权,限期学校应依教师法规定续聘教师。
教育部国教署强调,若学校未经协议,片面更改聘约变更支给数额,又届期仍未改善及函复,以学校不续聘教师,有违反教师法及有关教育法规之虞,且影响学生受教权及教师权益,教育部将研议依私立学校法相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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