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8名股东,包含《镜周刊》社长裴伟2.5亿元、占12.5%,国巨集团董事长陈泰铭2亿元、占10%,稳懋董事长陈进财2亿元、占10%,翰林育成3亿元、占15%,甲山林董事长祝文宇1.5亿元、占7.5%,皇普建设董事长苏永平3亿元、占15%,丽绮开发公司负责人朱劭华3亿元、占15%,英业达集团创办人叶国一3亿元、15%。
NCC于6/28针对镜电视董监事变更,附停止条件许可,要求该公司全体股东要切结以下内容,股东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托外,并无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他人情形。NCC日前表示,处分书于7/20发文,期限约8月底。
陈椒华今召开「NCC渎职放水镜电视变更申请,大股东也要非法切结扛刑责吗?」,她表示,NCC通过镜电视的变更,有附带停止条件,内容就是要求8大股东收到处分后的1个月内签「股份未转移」的切结,目前股东已经收到,1个月的截止日在8月中下旬。
陈椒华直言,镜电视从去年3月爆发以来,出现许多违法乱纪,从执照取得、负责人变更,看到有政治黑手介入,明确违反NCC附款,镜电视前大股东陈泰铭、陈致远等支持的董事黄俊彦、陈宏守、郭蕙兰及监察人王金山等人,具名向NCC检举「裴伟及精镜传媒公司和镜电视之间牵连甚深,而且没有遵守NCC附款的要求进行切割」。
陈椒华遗憾,NCC护航、摆烂、可耻,就是没有查,今天看到陈耀祥渎职放水的技巧,把该负的责任移转给股东,记者会就是要求有人头代持的股东不应该签切结。
2021年12/17股东会,股东之一祝文宇多次表达「他不是真正股东」,他什么事都要问过张高祥,NCC也知道,但就是放水不查,另外有人头代持、移转股份就是陈致远、陈泰铭两位大股东,对外多此表示「已经把股份卖掉,早就已经拿到钱了」,陈泰铭也跟她说过,去查金流就知道了,这些早就违反当初镜电视拿到执照许可附款。
陈椒华也说,这些人视NCC行政处分的附款于无物。除了要谴责NCC于6/28行政处分就是要将责任移转到股东,她也直言「陈耀祥应该下台」,另外,只要镜电视这些代持股份的大股东胆敢出具内容虚伪不实的切结书,一定会亲赴北检告发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犯罪行为,并提交目前所搜集取得包括录音档在内等诸多证据,追究刑事责任到底。
录音档是之前公布的还是有新事证?陈椒华表示,有涉及相关内容的都会提供给北检,包含未公布的录音档都会提供,要媒体去问NCC「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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