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长吴淑瑛表示,「初次寻职青年稳定就业计划」是针对待业3个月以上的15岁至29岁初次寻职青年,初次寻职的定义是在这之前不能有劳保记录,或者过去劳保投保薪资级距在第一级以下,若是学生时间有打工,则不会纳入计算,仅检视毕业后的劳保纪录。

另外,如果是白天有全职工作的夜间部学生,因具有学生身分,在毕业后求职时,同样符合初次寻职的条件。

吴淑瑛说明,此计划分为三个项目,首先是寻职津贴,只要参与此计划并完成各项求职准备,如自行求职、接受就业咨询等,就可以每月领取寻职津贴5000元,连领3个月共1.5万元,且若在60天内找到工作,第三个月的5000元津贴,同样会给付。

不过若是在参与计划的30天内就找到工作,就只能领取一个月5000元的津贴。

第二个项目是就业奖励金,就业满30日、90日或180日者,分别可领取5000元、2万元、1万元。不过,就业满30天的5000元奖励金,仅限于参加计划后60天内找到工作者。

寻职津贴加上就业奖励金,参与此计划的求职者,最高可拿4.5万元。

第三个项目则是跨域就业补助,参与计划的求职者,如经就业服务机关推荐至距离日常居住处所达30公里以上的地区就业,可享有最高3万元搬迁补助金,以及最高5000元的租屋补助金,或最高3000元的交通补助金。

针对「初次寻职青年稳定就业计划」的施行情况,吴淑瑛说,此计划预算上限为18亿元,预计一年协助4万名青年求职。从7月1日开放求职者参与计划至今,已有2183人参与。

此外,吴淑瑛也说,万一参与此计划的求职者,经过三个月后,仍然找不到工作,可以再参与劳动部的「青年职得好评计划」。

「青年职得好评计划」是针对15岁至29岁青年,未就学、未就业且失业达6个月以上,此计划由就业服务机关协助厘清职涯发展方向、提升求职技巧,参加的求职者完成深度就业咨询后3个月内找到工作,且受雇连续达3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就业保险,可申请发给寻职就业奖励金3万元。

不过,因为「青年职得好评计划」要求失业6个月才可加入,若青年求职者一毕业就先参与「初次寻职青年稳定就业计划」,但3个月后仍未找到工作,无法马上衔接「青年职得好评计划」。

若先前已失业3个月以上,又参加「初次寻职青年稳定就业计划」3个月后仍失业,就能无缝衔接「青年职得好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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