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导,南市环保局发布新闻稿表示,依噪音管制法规定,除春节(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三)、农历正月初八、元宵节(含前一日)外,任何日子晚上10时至隔天上午7时,不得施放爆竹烟火及使用扩音设施。

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今年6月修正,针对夜间时段或特定区域(学校、图书馆、医疗机构等)加重裁罚,首次违反由罚3千元加倍裁罚至6千元,再次违反将持续加倍裁罚至上限3万元。

环保局指出,昨晚10时至11时许陆续在安平区观夕平台、林默娘公园及四草大桥共开出5张罚单,其中观夕平台3张,林默娘公园及四草大桥各1张。开罚内容是深夜10时过后燃放烟火,违反噪音管制法开罚6千元。

环保局每年中秋成立跨科室稽查小组,稽查燃放烟火热区,环保局表示,今晚9时仍将前往南区黄金海岸、安平区四草大桥、林默娘公园及观夕平台等夜间易群聚、施放爆竹烟火热门地点,加强劝导稽查,一旦超过管制时间施放烟火者立即开罚。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上吉烧肉」限时15天超狂豪华月见系列套餐 百元加购和牛汉堡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