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署统计,112年度鳗苗捕捞量计1250公斤(统计至113年2月22日止),捕捞量在112年12月达710公斤高峰,后逐月下降至113年2月之220公斤。
渔业署提醒,明天3月1日起至10月31日,为期8个月禁止捕捞鳗苗,规范对象包括在岸际以「人力」从事捕捞者,及以渔船(筏)于海上捕捞者,违反鳗苗禁渔期规定者,将核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鳗苗捕捞渔期结束宣导图卡。渔业署提供](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4-02/08CD90093FF0112C47292DFD95017FD3/ba03cc612a79a82745f07370e452e015_1280.webp)
渔业署进一步说明,为了让成鳗得以降海产卵,渔业署已辅导15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公告辖属至少一条河川之中下游流域,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捞鳗鱼,其中宜兰县更公告全县境内河川全流域禁止捕捞鳗鱼,以进行鳗鱼资源养护工作。
![封溪护鳗示意图。渔业署提供](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4-02/08CD90093FF0112C47292DFD95017FD3/e5ad4294dd6aaa89692a9805af2167a9_1280.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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