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平均地权条例新制已于112年7月1日施行,销售资讯及代销契约于销售前有无完成申报备查,另预售屋买卖契约、广告内容真实性、样品屋设置许可、代销业业务责任是否合乎规定均列为查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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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地政局表示,本次查核更加强检视3大重点,包含:销售预售屋不得涉及散布不实资讯、营造热销假象或揪团垄断等炒作行为;买卖预定单(红单)不得约定卖方得保留出售或签约权利或逾期没收订金等不利于买受人之事项及不得同意或协助买方转让等情事;以及预售屋签约、解约均应于签订及解除契约之日起30日内申报实价登录。

113年度第一次联合稽查结果表。地政局提供
113年度第一次联合稽查结果表。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地价科长萧湘君表示,本次稽查建案中,林口区「亚昕森汇·天汇(森汇)」搭建的销售中心、样品屋未取得设置或使用许可,后续将由工务局依法查处,其余缺失事项因属得先行改善之情况,均已责请业者限期改正。

有鉴于4月春假即将来临,萧科长提醒,新北地政局网站有建置「不动产交易安全专区」,有购屋需求的民众可先至官网了解相关买房看屋注意事项,并可参考该局已完成备查之预售屋买卖契约书。

地政局强调,因不动产交易金额庞大,消费者于签约前应再次确认购买资讯,核对广告宣传品(纸本、电子看板、墙面、模型屋、样品屋均属之)内容,于参考定型化契约书范本并充分审阅契约条文后再行签约,切勿冲动购买,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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