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凤与颜若芳呼吁,现任市长蒋万安应严办相关人员责任,并应废止「京华城案」违法容积,且应严格要求新寿限期补提投资计划,并依约在2026年前完成所有建设。
林延凤指出,当年柯市府招商不力,北士科地上权屡屡流标,2021年遂将软桥段整合完成之超过8公倾土地,拆分三案T16、17、18发包,在市长室会议时,柯文哲决议将T16「纳入投资计划书评选」,但T17、18却不用,当年时任柯市府秘书长陈志铭主导之促参推动委员会审查时「称考量投资规模」才做此决策,依照产业局提供资料,当年柯市府又认为此举是为「增加投资诱因」,结果T17、18不仅「刚好」同样被新寿标走,两块地面积加起来和被金仁宝标下的T16仅差0.6公顷,结果金仁宝必须老老实实地接受投资计划审查,新寿却不用,如今金仁宝在T16已经大兴土木近一年,未来准备搬迁企业总部至该处,T17、18依旧萧条,毫无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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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凤批评,2019年11月19日时任新寿副总的吴欣盈,入列由柯文哲担任主席之民众党不分区名单,2021年10月13日其家族企业便以「被评为贱价」之44亿取得T17、18地上权,且直至2022年11月2日递补立委后仅「留职停薪」而未辞副总,难道是「送官又送地,内举不避亲」,如今新寿面临「资本适足率」不足而被金管会盯上,蒋市府若贸然同意其移转地上权,在该地段行情不断看涨之际,很可能就让北士科沦为「炒地变现」的提款机,代价是北士科脱胎换骨的期待恐因该私利考量而葬送。
颜若芳批评,柯文哲不只「送官送地」,更「送容积」,在「京华城案」中,容积率以各种诡异名目,从392%直冲840%,图利财团金额破百亿,过程中还为此换掉有意见的都委会审查委员,但根据监察院纠正报告指出,这样的容积奖励不但超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所定之上限,也没有获得法律授权额外给予,以监委的用语,是既「欠缺法律依据」,且「逾越上位法规」,还乱套「都市更新」之奖励规定来给予「京华城案」额外容积,但该案根本就不属于都市更新事业计划范围。「送容积」送到「违法乱纪」的行径,柯文哲不但不以为耻,2022年还大喇喇出席该案「京华广场」动土仪式,并以「放大版的陶朱隐园」称之,大喇喇和财团站在一起,鼓吹「豪宅」、「炒地」,「居住正义」、「正直诚信」都是假,竞选总统期间该案被质疑时,柯文哲还呛声「有证据就去告」、「有本事就讲他哪里非法」,选后不仅监院点出各项违法之处,提出纠正的监委,还是当年为他撑起2017世大运的爱将,北市府前秘书长苏丽琼,而当年苏离开柯市府,柯文哲还羞辱称他们是「无利可图」才走,这下竟反被发现是柯自己「一直图利」,真是一大讽刺。
林延凤、颜若芳认为,纵使郝龙斌、监察院都已直指柯市府在北士科地上权案,以及京华城案的问题,蒋万安依旧维持他一贯的「慢半拍」本色,尤其监院纠正京华城案后,蒋市府都发局竟还帮前朝说话,称「均符都市计划法令程序。」若非蒋认同柯文哲过往乱政,就是过度无能以致被留在市府的「柯朝余孽」牵著鼻子走。
两位议员要求,蒋万安除应将前述二案送检调,并严查行政责任外,也应依法废止「京华城案」违法容积,至于当年柯给新寿「开小门」令其「免提投资计划」,蒋也应立即要求新寿限期补正,并且坚持「三不给」,即「不展延契约中建筑最晚取得使照年限(2026年)」、「没有取得使照之前不同意移转地上权登记」、「没有缴纳契约年限所有权利金和土地租金前不谈修约」,从司法、行政咎责,以及契约当中的「武器」多管齐下,将柯给财团的漏洞一一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