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瑞壕指出,该研究计划于第一次招标时,共有23家厂商投标,包括「台湾预防医学学会」在内的多家厂商因文件不符规定被判不合格。随后,疾管署进行第二次招标,最终仅「台湾预防医学学会」投标并得标。他质疑该学会成员之一为陈宜民,当时身兼卫环立委,并多次担任卫生环境委员会召集委员,握有卫福部法案的排案权力,令人怀疑其标案过程是否涉及图利或利益输送。
洪瑞壕表示,他拒绝让该学会通过审查,遭高层施压后仍不妥协,结果却付出代价——不仅被调离采购职务,还在短短两年内换了四种不同的工作,考绩全为乙等。他形容,这是权贵对基层公务员的打压,最后只能选择离职,「调离后才觉得真正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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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洪瑞壕的指控,疾管署表示,该标案为疾病防治科技研究计划,涵盖五大主题,包括爱滋预防与共病分析等。第一次招标因部分研究需求未满足且多家厂商资格不符规定,因此依法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仅「台湾预防医学学会」投标,并最终得标,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疾管署进一步解释,依当时《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旧法规定,非营利事业的公职人员关系人并未被纳入利益回避范畴。直到107年5月修法后,才将非营利事业公职人员关系人纳入规范。因此,该标案的招标过程并未违规。
对于洪瑞壕的霸凌指控,疾管署强调,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调查,将全力配合相关单位调查,若发现有任何人涉及违法,将依法处理,绝不包庇。
此外,疾管署重申,所有采购案件均依采购法规办理,审查与评估过程公开透明,外界可检视其合法性。洪瑞壕在文中强调,他所述内容均属公开资料,并已将相关证据提交检调。他表示,「事实的真相就让检调来厘清」,同时对自己被职场霸凌一事感到无奈,直言:「我是生性乐观的人,完全没有自杀打算,若发生意外,请大家替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