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民进党前立委梁牧养经营的悠客马术度假村,因地主异动不愿继续出租,双方发生纠纷,度假村经常遭人检举,屏东县政府依法稽查,认有违法而开罚。
梁牧养认为自己被「查水表」,将矛头指向屏东县长潘孟安,从2020年2月起分别以发行「火大爆报」、召开记者会、宣传车游街、成立网际网路脸书社团、网路YOUTUBE频道直播影像及出版书籍方式,开始攻讦潘孟安,指他接受财团供养、官商勾结炒地皮、贪污县长收受红包、爱喝酒私生活不检点、结交检察官干涉司法、买通县议员等,侵害潘孟安人格权及名誉权。
潘孟安搜集证据后对梁牧养及2名女儿提告,合计求偿600万元,并要求梁牧养在三大报纸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声明,同时要移除「火大爆报」相关贴文及Youtube「好屏东公共论坛」49支影片。
梁牧养被告后辩称,他的马场先遭新地主强取不成,潘孟安再配合财团,派县府人员稽查,他怀疑财团在屏东县境内不当开发土地,才会透过各种管道进行踢爆,他所言经查证属实,且多与公共政策有关,属于合理评论范畴,不应赔偿。
一审屏东地院审理时,法官传唤被梁牧养指控为潘孟安金主的年代董座练台生作证,练台生表示他没捐献政治献金给潘,梁牧养的发言也从未向他查证。且梁牧养开庭还要求法官调查20多项证据,因此法官认为如果梁牧养手上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所言不假,就不需要请求第三人提供详细资料,因此认为梁牧养言论未经查证。
一审认为,梁牧养是前立委,不同于一般没没无名之辈,却故意将与潘孟安的私人恩怨包装成新闻报导,利用评论公共政策的假象,让人混淆误信,使潘孟安不容易快速澄清事实,确实严重侵害名誉权,以每次侵害名誉权12万元为基准,共15次,判他与女儿应赔偿180万元,并在三大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声明;还要移除相关贴文、影片,并不得再利用网路或其他媒介散布。
梁牧养上诉后,高雄高分院采认一审见解,驳回上诉;登报道歉部分,则变更为梁牧养应负担在三大报头版,以不小于高24公分、宽35公分的规格,将潘孟安历审胜诉的主文,以20号以上字体刊登一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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