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事发当时任职于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的2线2星警官卢姓男子,去年(2021年)11月20日下午5时许骑机车载著妻子,行经新庄区重新堤外道时,前方机车道上有1名以捡拾回收物为业的72岁康姓男子正骑乘三轮机车,途中因物品掉落,康男将车辆停靠路边后下车捡拾,不料此时卢男骑乘的机车正好行经,从后方直接撞上康男,康男被撞得倒地不起,卢男也连人带车摔倒,救护人员到场将康男送医,但因颅内出血严重,开刀后目前成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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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男(红圈处)行走在车道上,遭后方卢男(蓝圈处)撞上。新北市警局提供
康男(红圈处)行走在车道上,遭后方卢男(蓝圈处)撞上。新北市警局提供

康男儿子日前向媒体控诉,指称卢男当时虽有至医院致意,但后续就不闻不问,之后开庭还神隐,在调解时也不发一语。康男儿子更指称新北市交通大队提供的事故初判表及照片与事实不符,质疑警方为了包庇同僚,侵害康姓老翁的权利。

对此新北市交通大队回应表示,对此案发生深表遗憾,卢姓警官今年1月12日与家属调解时,康男家属提出2380万元赔偿,双方调解未果,康男家属已于3月13日提出过失伤害告诉,目前由新北地检署侦办,卢姓警官也已出庭应讯。

卢男撞上康男,人车也一起倒地。新北市警局提供
卢男撞上康男,人车也一起倒地。新北市警局提供
事发现场为机车专用道。新北市警局提供
事发现场为机车专用道。新北市警局提供

新北市交通大队强调,全案并未有任何伪变造之行为,由影片中也发现卢姓警官当时并无超速情形。另外新庄交通分队高姓警员误将现场照片之刮地痕误植,已责令补正并予检讨改进,但该补正行为并不影响肇事责任鉴定结果。交大表示,检察官于8月17日召开侦查庭时,也指示申请第三方鉴定,目前全案函请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鉴定,新北市警局尊重家属的看法,并静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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