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林男、吴男2019年6月某天晚上在台北市星聚点KTV唱歌喝酒,席间结识当时仅21岁的女子,一伙人狂欢到隔天早上8时许,女大生已醉到意识不清,林男、吴男把她带回宿舍寝室,让她躺在床铺上铺,这时林男与另名杨姓室友先离开,吴男独自在寝室先性侵。

完事后,林男回到寝室,爬到上铺接续性侵她,女大生酒醒后,其他室友提醒她2男没有戴保险套,建议她快去买避孕药,她才赶紧报案。

审理时,女大生的母亲出庭说,事发经过2年多,女儿仍无法走出阴影,觉得自己没有脸面对同学,因此休学,平日打工回家后,就关在房间内,创伤始终没有痊愈。

林男、吴男则坦承犯行,律师为他们辩护说2人没有前科,还在就学,且都有国手级体育实力,其中林男更是合球国家队成员,2人酒后一时失虑触法,愿赔偿被害女子25万元,请求轻判。

刑事部分,一、二审均依乘机性交罪分别判2男3年1月徒刑。可上诉。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决2人各须赔偿女方87万5000元。后续检方将针对犯罪被害补偿金25万元,另向2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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