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各家媒体陆续接到自称是康和证股东的爆料,指称郑国华原本担任康和建设董事长,20多年前进行万芳段土地开发整合及推出建案,2001年间,康和建设因为欠债数10亿,名下土地被债权人国泰世华银行拍卖执行,郑国华另谋出路,于2003年9月间成立康证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更名为华和资产管理公司,并由康和证百分百转投资的康联资产,取得华和47.62%股份。
爆料者指,郑国华这么做的目的,要债留大众,再对外借贷共2亿5000万元,以华和公司员工和其亲属作为人头之名义,透过法院拍卖程序,标得「万芳案土地」。
虽然万芳案的土地由这些人头持有,但代为持有的成本、资金成本、开发费用,全都由华和公司负担,但这些名义人代持后,随即将其中「住三」类土地高价移转给华和公司,华和则贷款2亿7000万做为全部土地标售的土地款。至于其余「住二」类土地,仍由名义人继续代为持有,华和公司再经由法院变价分割方式,取得完整土地,2018年12月,华和将本身所持有之土地,以及以人头所代持的土地,卖给润隆建设公司,其中以人头代持土地所出售款项,总共13亿8千万余元。
他们表示,这些售地款项理应为华和公司所有,华和出售土地后本来应该预期利润丰硕,但依照华和综合损益表所揭露的资讯,2018年度税后还有379万0320元的税后净利,2019年出售土地,年度税后竟亏损1亿3785万14287元,而康联资产2019年1~3月份转投资亏损影响报告书,该期损益为负6854万2435元,而亏损是因为认列华和投资损益负6789万0911元所致,而他们追查金流发现,这10几亿没有进到华和公司,全都被郑国华、郑大宇父子二人侵吞入己。
去年12月3日,检调发动搜索约谈,认为康和证券创办人、总裁郑国华,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财报不实,及《刑法》侵占罪,谕令1000万交保,董事长郑大宇,以及康和期货董事长康景泰,华和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何启瑞等3人,各谕令200万元交保,华和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曾宏昌 、董事凌秋华,各150万元交保,郑国华的秘书钟珮君、司机林清连,以及华和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经理陈宥汝等3人均请回。
事后华和资产管理公司发现向媒体爆料者是1名宋姓小股东,而他向媒体爆料的内容及提供给媒体的证据,属公司内部所有的机密资料,这些资料疑为公司的1名林姓高层提供给他的,因此对林男及宋男提出窃盗罪告诉,另外对宋男加告妨害名誉。
林男到案后否认所有指控,坚决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将公司重要的资料或内容提供给任何人、甚至向媒体爆料,至于宋男则表示,他爆料的内容都是事实,爆料内容也非偷来的。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没有任何事证可以证明林男有提供任何资料给宋男向媒体爆料,认为2人被控窃盗罪的事证不足,另外宋男被控妨害名誉的部分,检调在去年间就康和证涉及关系人交易的部分发动搜索约谈,宋男向媒体爆料的内容并非虚构,且属可受公评之事,因此全都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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