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检检察官林柏宇指挥电信侦查大队、台中市调查处、云林县调站、云林县警局、台中市警局、移民署等单位,于昨天通知台西乡乡长李姓候选人的桩脚,即台西乡农会理事丁男(65岁)及另两名丁姓桩脚(70岁、62岁)及相关受贿民众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丁男等3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交付贿赂罪嫌重大,当庭逮捕向法院声请羁押,经法官讯问后,认为农会丁姓理事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由法官裁定羁押禁见,而2名丁姓桩脚因已交代案情,法官谕令请回。
经查,台西乡乡长李姓候选人之桩脚被告丁男为台西乡农会理事,涉嫌以每票2千元之对价,交付贿款给另2名丁姓桩脚,要求一同协助发送贿款给其他选民,换取投票给台西乡乡长李姓候选人,因而共同涉犯投票交付贿赂罪嫌。
经检警调多日搜证,为进一步查悉相关事证,于昨天陆续通知被告丁男等3人及相关选民到案说明及接受检察官讯问,受贿选民先后缴回犯罪所得5万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