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被告黄姓女子(34岁)因不满李姓男子欠钱不还,找来刘姓男子(37岁)一起讨债,黄女查出李男在南投的老家住址,因此在今年2022年4月5日凌晨2时许、从台中开车前往,并带著喷漆罐、鸡蛋等犯罪用具,而抵达现场后却扑了空、依旧找不到李男。

早已有准备的黄女,基于恐吓威胁的犯意,开始与刘男李母的车辆丢鸡蛋、撒冥纸,还在住家门口的地上、用红色喷漆写下「欠钱还钱」等语,在屋内的母亲听到吵杂声,往窗外查查看被眼前的场景吓坏,赶紧报警处理并通知儿子,而黄女及刘男结束之后便开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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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黄女等人恐吓罪成立。资料照
法院认为黄女等人恐吓罪成立。资料照

警方获报到场后,李母才敢出门,并决定向黄女2人提告恐吓、毁损等罪,警方也透过车牌找到人,2人到案后侦讯时坦承不讳,并愿意与对方母亲和解、寻求原谅,并交出所有犯罪用具,检方也依法提起公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法官审判时认为,黄女2人遇事却不以理性方式解决,用暴力方式恫吓与债务不相干的李母,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惧,所为实属不该。考量双方在毁损部分已达成和解,犯后坦承态度尚佳,因此处以上述徒刑,可上诉。得易科罚金1万元换取免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