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姓警员担任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常务理事,常为基层警员争取权益,原本在台中市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任职,今年五月突然被调往大甲分局服务,施男在民代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控诉市警局系因他针对骑楼深夜违停单月开出罚单,才遭到惩罚性调动,遭市警局否认,引发议论。
判决指出,施员在水湳派出所任职期间,因不满纪姓所长管理措施,去年11月16日以暱称「白岚晓」在脸书发文表示「所以我就说这个所长所做所为跟垃圾一样」,还指名道姓标记「我就是讲纪○○」;今年3月12日,施员再度对派出所服装规定发文表达不满,还说「异于常人没懒趴的主管赶快下台好吗?」纪姓所长对施员提告妨害名誉。
施员辩称是针对具体事件发表评论,属于宪法言论自由保障范围,第一则贴文是因为纪姓所长看到同仁中午12时许在派出所内用餐要求写报告,认为纪不让警员用餐的行为很低劣,才会说他所为跟垃圾一样。
法官发现,该用餐同仁中午12时起开始上班,勤务为家户访查,但他未先用完餐再来上班,而是在派出所用餐到12时40分才出勤,纪姓所长才要求他写报告,施员未还原完整事发经过,即于贴文中故意使用「垃圾」一词评论纪姓所长,已足以贬损其人格及社会评价。
另外,针对第二则贴文,施员辩称因为纪男不让同仁投票表决服装换季,不顾警员健康,很没担当,所以才说他没懒趴(台语:意指没有担当)。但法官认为,换季考量因素很多,每个人冷热感受也不同,所长不让警员投票表决与是否有担当无关。
法官并发现,施员今年2月曾在脸书贴文:「反正我早就抱好年年考绩不要的决心,…我常跟同事说「我就是每年花两万块买一整年的快乐,反正所长还会调整」、「我就让他看看我能在不碰触法律底线的状况下,嘴巴多呛多贱」,足见施员平日对纪姓所长诸多不满,对于其言论内容可能触法已有认识,事后仍骂主管「没懒趴」,已构成公然侮辱。
法官针对施员2次贴文,一审分别依公然侮辱罪将他判处拘役10日、15日,合并应执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