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先生本身喜欢慢跑。2018年9月11日晚上7时许,他在头份市正兴路头份大桥慢跑时,被告何姓少年无照骑普通重型机车,在桥上由南往北方向直行,从后方追撞翁先生。

翁先生表示,这么一撞,造成他的右脚胫骨开放性骨折,术后合并右踝关节紧缩。以及硬脑膜下出血、头部外伤合并颅骨开放性骨折、右手肘擦伤,且衍生两眼视野缺损及复视、左右侧听力损伤、认知功能障碍的劳动能力损害。

翁先生控告少年和父母连带赔偿,要求赔偿工作损失、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共计1372万58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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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先生夜间在头份大桥上慢跑,遭后方何姓少年机车冲撞重伤。民众提供
翁先生夜间在头份大桥上慢跑,遭后方何姓少年机车冲撞重伤。民众提供
翁姓男子案发前穿越路口画面,接著就跑上头份大桥。民众提供
翁姓男子案发前穿越路口画面,接著就跑上头份大桥。民众提供

法官调查,翁先生事故后丢掉副厂长职位,改从事文书工作,但月薪只减少2250元。

此外,翁先生对事故发生地点前后描述反复不同,一下说在人行道,一下子改口慢车道,法官发现,车道和人行道有10多公分的高度落差,机车不太可能冲上人行道撞翁先生,认定翁违规在慢车道上跑步,也需负担过失责任。

翁先生在机车道慢跑,遭后方机车冲撞重伤,地上血迹斑斑。民众提供
翁先生在机车道慢跑,遭后方机车冲撞重伤,地上血迹斑斑。民众提供

苗栗地方法院庭长宋国镇表示,本件原告所受伤害,其中认知功能障碍、视力及听力受损部分,被告争执与本件车祸无关,经送中国医大附医及长庚医院鉴定,结果认为这些伤害都是因为本件车祸翁先生头部受伤而造成。

宋国镇指出,劳动能力减少部分,虽然医院鉴定结果认为减少91%,法官认为原告的认知功能障碍部分,虽与车祸有关,但是,郑先生在法庭上应对不成问题,且会避重就轻回答问题,可见已逐步改善中;此外,原告仍能处理单纯文书工作,薪资也仅每月减少2千余元,法官综合各项认为原告的劳动能力减损比例应为减少75%。

 

法官调查慢车道和人行道有10多公分落差,机车不太可能冲上人行道撞上翁男,因此认定翁男违规在慢车道上跑步。杨永盛摄
法官调查慢车道和人行道有10多公分落差,机车不太可能冲上人行道撞上翁男,因此认定翁男违规在慢车道上跑步。杨永盛摄

宋国镇说,法官就原告请求的医药费、看护费、不能工作损失、劳动能力损害、慰抚金等各项赔偿,认为原告得请求的金额,共为868万2523元,但因为原告慢跑在慢车道被撞到,何姓少年则是未注意车前状况撞到原告。

综合两造的过失情节及原因力,原告与何姓少年应各负50%的过失责任,也就是何姓少年及其父母仅须负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另外原告已受领强制险给付48万440元,应该扣除,最终判决被告何姓少年及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原告386万822元。

苗栗县警察局交通队副队长卢彦廷表示,根据统计,苗栗县境内行人受伤车祸故事,发生在18时至20时发生13件16人为最多,4时至6时发生9件9人次之。

 

事故发生在头份大桥北上慢车道。杨永盛摄
事故发生在头份大桥北上慢车道。杨永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