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中旬,1名20多岁的赖姓女子向新北市警方报案,表示日前1名徐姓男子透过脸书Messenger与她联系,对方自称是桃园某情人雅座的经纪,聊天过程中徐男得知她正在找工作,提到只要陪徐男4天就能获得25万元。赖女虽觉有点怪怪,但因需钱孔急也就答应;第1天她陪徐男在桃园吃饭、逛街及看电影等,晚上就在饭店过夜,第2天也是差不多一样的行程,只是晚上到新北市某饭店住宿。

专挑伴游女下手 诈欺男骗财又骗色

谁知道隔天早上徐男就消失无踪,期间相关费用也都是她先付钱。此外,伴游过程中发生性行为时,徐男硬要录影,她担心这些影片会外流,所以报警。警方获报后展开调查,一查之下发现徐男有儿童及少年性剥削、妨害性自主及妨害密等多项前科。

渣男屡屡援交偷拍私密片 多次证据不足逃刑责 

据了解,徐男犯案手法如出一辙,起初都是上网找援交,过程中会趁机拍摄性爱照片及影片,就在支付援交费用时,会以要散布相关性爱画面要胁被害人不得报案,被害女子从15~40岁都有,但有多次证据不足,均未被判刑。

近2年来徐男犯罪手法似有进化,开始从脸书等找工作的社团,寻找想找工作的女子,利用这些女子急于找工作的心态,聊天过程中突破其心防后,说服被害人伴游,进而达成骗砲诈财的目的;而骗砲过程中,徐男还会拿手机半强迫的拍摄性爱过程,让这些被害人心生畏惧而不敢报案。

亡羊补牢犹未晚 不让渣男逃法网

目前警方获报徐男疑似涉及多起类似案件,警方已经组成专案小组,找寻被害人及搜集相关证据,不让徐男再度逃出法网。

律师廖芳萱表示,徐男的行为涉犯诈欺罪及妨害秘密罪。资料画面
律师廖芳萱表示,徐男的行为涉犯诈欺罪及妨害秘密罪。资料画面

律师廖芳萱表示,依报案女子的陈述,徐男行为属于违反刑法诈欺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偷拍行为属于违反刑法妨害秘密罪,所谓的妨害秘密罪,基本上只要是无故去偷拍他人的隐私部位,最高还是可能会面临三年的有期徒刑,最高也将处三十万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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