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具名的资深检察官指出,推动国民法官有好有坏,好处是能让民众增加对法院的了解,这项制度就如同观景窗,揭开法院的神秘面纱,拉近法院和民众的距离,但是否能真的解决司法信赖问题,这名法界人士则说,「个人深表怀疑」,他认为,文化的问题应该透过文化解决,仅凭制度传播效果不会那么好,若是透过电视剧反而更容易让人民慢慢转变观念,如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韩剧「非常律师禹英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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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坏处则是距离法律上所称「当事人进行主义」(法院仅基于当事人声明的主张与提出的证据作为裁判)更进一步,代表诉讼过程更重视技巧,民众更容易受情感影响,离证据裁判更远了些。
他提及,法律上有一原则是证据裁判,认定犯罪事实应凭证据,但民众在法庭上其实不太能分辨出,当事人主张的是证据或个人偏见,最后做出的裁判可能会参杂很多杂质,如外界名嘴说法、报章杂志看法,以及个人情感因素等,不再是以证据逻辑为主,对诉讼结果都有冲击。
最严重的是,变得如此复杂化的诉讼结构,会导致诉讼技巧性变高,社经地位较差、又没有法律专业的民众,在打官司时要额外支付许多费用包装,代表社经地位会影响法庭上的表现和权力,也可能影响裁判结果。
这名资深检察官认为,这项制度不只牵动审检辩,以最简单的「证人保护」来说,现有机制上都还不够,他提及,如果有一起杀人案件涉及黑道组织帮派,又发生在辖区很小、居民彼此关系紧密的城市,又有谁愿意出面当证人,如何落实证人保护还有很多可以补强,国民法官要改善的层面也还很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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