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简男表示与李男夫妻是10多年的朋友,李男曾开餐厅,他经常带朋友去捧场,而李妻是美容保养业务,他也常向李妻购买防晒、洗面乳等护肤用品,后来李男的餐厅因疫情影响结束营业,经济雪上加霜,曾向他借款10多万元,而李男夫妻之间因财务问题不断争吵,李妻开始向他倾诉抱怨,他身为这对夫妻共同友人,只能倾听劝合,但李男却一口咬定他与李妻搞不伦,实在无奈。
辩开房间吃宵夜没嘿咻
简男告诉法官,2021年8月3日他与李妻见面,见面原因是拿取订购的防晒保养品,当时接近晚餐时间而顺便一起吃个饭,前后不超过40分钟;同月8日他到宜兰参加朋友庆生,李妻因与丈夫吵架想要转换心情,于是同行,庆生聚会后2人各自处理住宿,并无同宿。另外,同月30日深夜他参加超跑车聚,李妻也去参观超跑,结束后,李妻表示回家就是跟丈夫吵架、不想那么早回去,提议找地方吃宵夜,但因南投市店家早已收摊打烊,且当时为疫情二级警戒,餐厅无法内用,只好买食物就近去舒兰汽车旅馆吃东西,但绝无发生性行为。
法官:「在一起」不代表通奸
法官勘验李男质问简男的通话录音,李男直球对决:「重点是为什么你会想要睡我老婆啊,我到底哪一点对不起你?」简男:「你冷静,我可以讲没关系。」但李男说:「你们两个怎么认识、怎么搭上线、怎么上床我不想了解。」、「我对你这么好,结果你上了我老婆,你是什么心态。」、「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你跟我老婆有一腿,你还要我说什么。」、「请问一下,她到底凭什么要跟你睡啊?」但简男没有直接承认与李妻嘿咻,于是李男又问他与妻子在一起多久,简男回答:「不到一个月。」
法官认为李男的问话方式有预设立场及目的,简男只能被动回应,这种情境下的谈话内容,与事实应有差距,虽然简男承认与李妻在一起不到一个月,但这应该是指「比较密接接触往来」的时间,但无法证明有逾越普通朋友社交行为的不正常往来。
至于李男提出妻子的手机iCloud定位,在舒兰汽车旅馆,简男也当庭承认当时2人是开房间吃宵夜,法官在判决中写道iCloud定位只能证明李妻在摩铁,不能证明简男也在里面。总之,法官认为李男提出的通奸事证不足,判决简男不用赔半毛钱。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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