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陈时奋以脸书帐号「翁达瑞」在脸书PO文,针对代表国民党参选高雄市长的柯志恩提出质疑,「直觉告诉我,柯志恩的学经历一定有见不得人的事,柯志恩涉及『学术不伦』而且证据确凿。柯志恩犯了『自我抄袭』与『一稿两投』的学术不伦,两篇期刊论文的主体相同只有研究样本不一样。在学术界,这叫『一稿两投』,柯志恩犯的都是严重的学术不论,也是科技部与教育部三申五令禁止的欺骗行为。」
几天后,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与律师杜家驹一同前往北检按铃告发,林家兴表示,「我们针对网路匿名粉专翁达瑞持续用偏颇的讯息,胡乱拼凑不实的资讯,来诬蔑本党的高雄市长参选人柯志恩,国民党今天要在这里正式按铃提告的动作,来遏止这样子败坏台湾选风、伤害台湾民主的恶劣作为,这种用不实的、诬蔑、造谣、抹黑的选举方式,我们会用司法行动来捍卫所有国民党参选人清白。」
北检收案后,确认当时告发的案由分别是《刑法》加重诽谤罪,以及《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其中有关诽谤的部分,虽然律师代表国民党向陈时奋提出告诉,但律师并未提出被害人柯志恩署名或签章的委任状,由于加重诽谤罪属告诉乃论罪,律师提告的部分并不合法,因此处分不起诉。
至于《选罢法》的部分,陈时奋具状表示,他并无意图使人不当选的犯意,辩称,柯志恩当时代表国民党参加高雄市长选举,并且以教育学博士、妇幼专家等学者形象宣传,由于本身也是学者,才会对柯志恩的背景进行研究,才发现她在淡江大学个人网站所列期刊论文资料中,于2004年1月发表的「后设认知导向之创造思考模式在教学之应用」论文之英文摘要与同年12月发表的「融合后设认知之创造思考教学方案在师资培育课程之应用」的英文摘要几近相同。
陈时奋说,由于论文摘要是论文精华荟萃,英文摘要更是外国人参考论文品质的先决依据,2篇英文摘要高度雷同,实有自我抄袭之嫌,他才会在脸书发表标题为「阳光女孩柯志恩的学术不伦」文章,并且附上比对结果佐证,供读者判断,他已合理的查证,且PO文事关社会瞩目的公共议题,为可受公平之事,是依客观比对事证后公平合理提出评论意见,并无真实恶意,也没有意图使候选人不当选。
检察官检视陈时奋在属名翁达瑞脸书所发表的文章,及相关事证,认为被告是先搜集资料后,经比对资料及合理经比对资料及合理查证后,对柯志恩发表的论文所为的「评论」,为个人意见表达,并非以减损柯志恩的名誉为唯一目的,符合以善意发表言论,对于可受公评之事为适当评论。
而《选罢法》第104条意图使候选人不当选而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罪部分,就「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必须是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所散布或传播者为谣言或不实事项,本于真确恶意,以文字等方式散布传播。检察官认为,被告PO文是经过搜集被害人柯志恩的学术论文资料加以比对后发表评论,显然是基于相当理由获得确信后发表的评论,因此与构成要件不符,处分不起诉。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