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李男与这名女子从小就是同窗好友,2人曾有一段纯纯的爱,但女子与李男交往时,认清自己喜欢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因此向李男坦白,结束恋情,之后成为好哥儿们,出社会后仍时常连络。
后来这名女子交了女朋友,但去年9月2人因故大吵一架,女子心情烦闷想找人诉苦,邀李男出来喝酒,李男也算是重情义,陪女子喝闷酒,然后带著醉意上网订了旅馆房间,但随即发现订错了,订的是隔天的房间,于是2人决定隔天到旅馆继续喝酒。
隔天2人买了一堆酒到旅馆房间狂饮,期间女子还藉著酒意打电话给女友,但女友不是没接电话,就是口气不好地叫她不要打电话来闹,女子越喝越闷,一度到厕所吐,随即在厕所睡著,但她事后控告李男性侵,指称自己醒来时,发现躺在床上,而李男竟然压在她身上亲吻,她无力抵抗只能转头避开,没想到李男脱裤子硬上,她痛得受不了,用尽全身力气踢了李男一脚,李男才停下来。
女子指称,她被性侵后打电话向女友哭诉,没想到李男还嫌她吵,呛她:「妳好了没啦,我想睡觉。」她赶紧穿上衣服离开,事后在女友鼓励下对李男提告。
辩玩扑克牌决定嘿咻
李男去年12月到地检署应讯时,坦承2人有发生性关系,但辩称女子酒量超好,当天根本没有醉,反而是他喝醉很想睡,但女方一直吵闹不让他睡,还要他一起玩牌,甚至说只要能赢她,就可以做爱,结果他手气很好赢了,还问女子:「真的要做吗?」2人随即做爱,过程中女子很享受,还发出愉悦的呻吟声,但他当天醉得太厉害,而且是他的第一次,做爱的感觉跟他想像的不太一样,所以做到一半就停止,没有射精。
检方讯问后谕令交保,李男走出北检法警室时,抱著来接他的亲友痛哭。
法院审理时,李男改口坦承性侵,法官依据他事后与女子的对话记录、饭店监视器等事证,认定他违反女子意愿,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但审酌2人曾为男女朋友,分手后仍有联络,关系算是和睦,且李男因为酒精催化,一时失虑,事后多次向女子道歉,并已经以10万元和解,因此宣告缓刑3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