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8岁的陈俞安2月16日清晨,骑机车行经桃园市桃园区文中路与国际路二段叉口时,连人带车摔进深达14公尺的工程工作井内身亡。这工程为桃园市政府水务局委外施作的桃园市污水下水道系统工程。
陈俞安的父母上午在律师及桃园市议会民进党团议员陪同下召开国赔记者会,陈俞安妈妈数度哽咽落泪,激动地拿出陈俞安案发机车的照片表示,机车的车头没有撞击痕迹,如果市府的工程有做好防护,机车车头不可能这么完整。
陈妈妈说,大家都说儿子车骑很快,「车骑很快车头还会是好的吗?」且儿子除了脖子有安全帽小勒痕、右脚骨折,其他地方没有外伤,如果工地防护有做好,儿子顶多受伤,「我现在还能抱抱他」,而不是死在冷冰冰的水里,5个多小时后才被发现,让家人怎么接受。
陈妈妈说,以前陈俞安练龙舟练到手破皮、拿双氧水来擦,她看了很心疼,都叫儿子不要练了,但儿子仍坚持梦想,还为了完成学业申请就学贷款、打了好几份工,一直到后来才有机会参加亚运,家人也以他为荣。
陈妈妈指出,陈俞安今年也是亚运国手名单的选手,要代表国家出国,本来预计今年拿到奖金后要娶老婆,现在梦都碎了;呼吁政府拿出良心,不要说工程做的多好,他们要的是一个真相。
家属委任的大杰联合法律事务所指出,施工现场未遵照核定计划设相关交通警示设施,家属质疑桃园市政府未善尽督导责任,向桃市府请求赔偿新台币5200万余元;刑事告诉已在3月1日提出,提告对象包括BOT厂商日鼎公司、工地负责人等。
律师陈郑权表示,依据桃园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维持计划图,工地范围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岛的北侧车道,但是从警方所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可看出工地范围已经逾越到对向车道,加上没有依照核定内容布设正确的警告标志,现场的警示灯号也不足,恐是事故的主因。
陈郑权说,陈俞安骑乘的机车车头没有撞击痕迹,可以推断工地围篱未确实固定牢靠,且围篱与工作井没有保持适当距离,因此导致陈俞安在撞击后直接摔落工作井中;依照相关工安规定,工作井必须设置双层防护网,但事故现场工地的工作井仅设置单层防护网,防护强度不足。
另一名委任律师李仲唯说明,虽然本案污水下水道工程是采BOT方式由民间厂商兴建,但是这工程属于公共建设,而且事发工地位处重要道路上,属于公共设施,市府对厂商仍有监督管理责任,市府怠于督导而致憾事发生,仍应负起国家赔偿责任。
李仲唯也说,赔偿金额5200多万元,分为医疗费及丧葬费用45万元、父母2人扶养费共195万元,再加上陈俞安正值国手生涯的黄金时期,骤然离世而导致父母精神上受比一般人更大的痛苦,因此一并请求精神慰抚金2人各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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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郑权表示,依据桃园市交通局核定的交通维持计划图,工地范围只有在文中路分隔岛的北侧车道,但是从警方所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可看出工地范围已经逾越到对向车道,加上没有依照核定内容布设正确的警告标志,现场的警示灯号也不足,恐是事故的主因。
陈郑权说,陈俞安骑乘的机车车头没有撞击痕迹,可以推断工地围篱未确实固定牢靠,且围篱与工作井没有保持适当距离,因此导致陈俞安在撞击后直接摔落工作井中;依照相关工安规定,工作井必须设置双层防护网,但事故现场工地的工作井仅设置单层防护网,防护强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