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控策略长吃豆腐

这名女助理曾将自身的遭遇向《镜周刊》投诉,她表示,她原在筑间餐饮集团董事长室担任行政助理一职,主要工作是开车接送董事长室陈姓策略长上下班、陪同行程、完成指派任务、参与会议并记录等,原本2人还相安无事,但过没多久,她发现陈男会刻意与她肢体接触、吃她豆腐。

她表示,因为不堪其扰,曾向董事长求助,筑间虽然将陈男记过、降级,但她认为陈男的头衔及工作内容不变,惩处根本不痛不痒,因此转向台北市政府劳动局检举,北市劳动局认为,雇主于知悉性骚扰的情形时,未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及补救措施,且惩处公告中,刻意将「性骚扰」字句删除,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2项,于去年8月下旬裁处新台币10万元。

虽然公司遭到裁处,但女助理也因为申请留职停薪未过,最后被依旷职解雇,她因此决定挺身而出,不仅向媒体爆料,同时也对陈男提出刑事告诉。

女助理指控,2022年1月11日晚间至翌日凌晨,陈男在公司位于台北市松江路上的招待所包厢内,趁她不及抗拒之际,亲吻她的脸颊、还双手环抱她的腰部。同年1月27日凌晨,当她开车载陈男从台北回桃园的途中,陈男又在车上以手指戳她的胸部、腰部、大腿及肚子等身体隐私部位,事后还传简讯骚扰她,因此提起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刑法》强制猥亵、利用权势猥亵罪。

 

男方否认性骚 辩女助理想调职提告

陈男到案后否认所有指控,他表示,1月11日晚间,他没有拥抱或亲吻女方,他会传简讯给对方说不让她亲,是因为他喝醉了,无意间传的,他在隔天立即道歉,但绝无这个行为。27日那天,他则一直坐在副驾驶座睡觉,没有碰女方身体的隐私部位。他说,后来是因为女方想要调职,双方对此有不同看法,没想到最后他就被指控性骚扰。

检察官在勘验告诉人所提供的2人对话纪录,其中1月11日的部分:

陈男:「你很烦ㄟ!都不配合」、「我說亲一个啊!」

助理:「欸,我哪有都不配合啦」、「早点休息,晚安,明天好好表现」、「XXX拒绝」

1月27日部分:

助理:「到家门口了」

陈男:「今天睡饱一点」、「我感冒变严重,应该是連续几天喝酒」、「昨天辛苦了,因为我感冒怕会传染,你今天在家处理就行」

助理:「好好保重」、「我太累,挂了」、「现在能回家了」、「策略长记得去看医生」

检察官依照这些对话纪录,并未发现女助理有针对性骚扰或猥亵的情形质问陈男。另外女助理曾表示,她曾将受害遭遇告诉1名女同事,检察官也传唤该名女同事到案作证,但这名女同事一直未如期到庭,同时也打电话回复检察官,她是一位单亲妈妈,因为要时常带小孩到医院看病,她没有目击此事,没有办法做什么证,希望以后不要再传她。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全案仅有女助理的单一指诉,没有其他事证可以证明陈男涉有重嫌,因此将陈男处分不起诉,女助理不服向高检署提起再议,高检署认为全案已调查完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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