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决指出,掏空中信金应该是辜仲谅的前妹婿陈俊哲(逃亡海外,通缉中)主导的,无法证实辜仲谅知情或是共犯,至于检方指控辜仲谅为了合并台湾人寿保险公司,向朱国荣买进亚洲广场大楼2楼,又无息贷款给朱国荣,是将中信金控利益非法输送给朱男,涉犯《证交法》背信等罪,高院认为相关交易符合商业判断,并非明显不合理,因此维持一审见解,判辜仲谅全部无罪。

 

朱国荣(中)日前到高院出庭。资料照片
朱国荣(中)日前到高院出庭。资料照片

至于朱国荣与女性友人林桂馨共同炒作龙邦国际兴业股票,朱男另涉内线交易台寿保股票及认购权证,高院认为罪证属实,因此依内线交易罪、制造证券交易活络表象罪、高买证券罪将朱男合并判刑16年,犯罪所得1亿8036万元没收;林女则依制造证券交易活络表象罪、高买证券罪判刑10年,犯罪所得48万元没收。

针对判决,朱国荣透过律师发声明指出,「对二审判决有罪部分深表遗憾,朱国荣一定会继续上诉,争取清白」。

 

检控辜仲谅为并购案向朱国荣示好

检方2016年侦结起诉此案时,将案情分为3大区块,第1部分是辜仲谅与父亲辜濂松(已殁)等人涉嫌侵占中信金控资产约3亿美元,检方认定辜家父子从2014到2017年间,以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不良债权,并利用部属陈俊哲、张友琛、吴丰富、张素珠等人担任相关公司负责人、业务承办人的机会,将中信金控资产透过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及台湾总行,层层转汇到辜濂松、辜仲谅等人帐户,以此方式操作13次,总计侵占中信金控资产约3亿美元(依今日汇率约台币92亿元)。

第2部分是辜仲谅涉嫌为了合并台湾人寿保险公司,将中信金控的利益输送给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检方指出,辜仲谅2013年有意以中信金控并购台寿保,但因台寿保股东之一、龙邦国际的大股东朱国荣反对而破局,但辜仲谅并未放弃,2015年透过部属张明田安排,与朱国荣见面协商后,辜透过张明田指示中国信托人寿保险以国宝集团拥有的亚洲广场大楼2楼房产为担保,放款给国宝集团,使国宝有足够银弹取得龙邦国际经营权,中信金进而成功并购台寿保。

检方指出,辜仲谅、张明田另于2015年利用中信人寿资金,以超乎市场行情的15.6亿元高价,买下国宝提供担保的亚洲广场大楼房产,造成中信人寿1.1亿元重大损害,辜仲谅另以他掌控的投资公司无息借款2.3亿元给朱国荣,使朱男间接掌控龙邦国际经营权,以确保台寿保第2次合并案顺利进行。此外,辜仲谅、张明田又以他们掌控的投资公司借款5亿元给朱国荣。

第3部分是朱国荣内线交易台寿保股票、炒作龙邦国际股票,朱男不法获利2.4亿余元。

一审认为辜仲谅为了并购案向朱国荣示好,相关交易、放款并无违法,也符合常规交易,重点是没有造成中信金控损失,因此2019年判辜仲谅及5名部属都无罪,朱国荣则被依内线交易、操纵股价等罪,合并判刑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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