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諪离开北检时,记者问她今天是否为了控告朱姓经纪人之事出庭,她仅说:「我们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不再做任何的回应。」记者追问:「当时朱先生这样子对妳,妳有什么看法,有没有什么话想说?」仪諪回复:「不好意思,我这边不接受采访,谢谢。」然后掉头走人。

谎称曾到韩国当练习生惹议

以艺名馨亚崛起的谢仪諪,在学生时代被发掘成为艺人,去年却与经纪人爆出合约纠纷,当时朱姓经纪人提告馨亚侵占3套工作服没有归还,另外还侵占报酬,但仪諪认为当初经纪人告诉她上通告可以获得报酬,工作服就是报酬的一部分,她事后取走工作服并无侵占犯意,获检方不起诉。

仪諪随即反控朱姓经纪人指控她侵占工作服及报酬,涉犯诬告罪,朱姓经纪人还跟节目制作单位及球队说双方有合约纠纷,若未经过同意不得找她参加商演,以免造成争议,这个部分妨害她的工作权,涉犯强制罪。

不仅如此,仪諪还加码控告朱姓经纪人与2名记者合谋妨害名誉,说她对外谎称曾到韩国当练习生,但她不是故意要说谎,全是因为经纪人要她这么说,但朱姓经纪人甩锅说他是为了帮谢女掩盖事实,因此控告经纪人与2名记者共谋涉犯妨害名举罪。

台北地检署针对诬告及强制罪部分,认为是双方之间的和约纠纷造成,因此处分不起诉。至于妨害名誉部分,检方认为2名记者仅就谢女有无前往韩国担任练习生,以及有无对粉丝们讲谎话,进行报导及评论,且谢女确实没有前往韩国担任练习生,至于是朱姓经纪人当初要她讲曾前往韩国当练习生,抑或是帮她圆谎,则各说各话,总之,检察官认为3人妨害名誉罪证不足,一并处分不起诉。

谢女不服提起再议,高检署认为就2名记者的部分已调查完备,予以驳回;至于朱男的部分,认为尚有事证待厘清,发回北检续行侦查,检察官为了厘清案情,今天以告诉人身分传唤谢女出庭,谢女在2名律师陪同下现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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