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怡宁被亲妹妹告发涉嫌拿她充当人头逃漏税,台北地检署原本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苏怡宁涉有重嫌,将他处分不起诉,但高检署认为全案仍有事证待厘清,将全案发回北检续行侦查后,北检重查认定他除拿胞妹当人头,另以妻子陈君蕙公司名义,从2006度到2012年度共计7度逃漏税共计2877万元,今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将他和妻子起诉。

苏怡宁表示,这件家庭纠纷已经陆陆续续搞了好几年了,只因为这算是家里事,所以不想说太多,他也觉得很无奈。「简单说就是我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没有分我老爸跟妹妹,所以他们就不爽,这中间他们已经用各式各样不同的手段在搞我。」

苏怡宁表示,他不愿意分给父亲,是因为知道爸爸在炒股票,而这次这件同一件事去年已经侦查不起诉,他们又申请再议。「我过去税务均委由专业财税人员处理,并已依法缴纳税捐,既然检方未采纳对我有利的证据,我会努力收集15年前的相关证据,在法院一次讲清楚,不会有任何顾忌。」他认为无法选择父母跟出身,但也不愿意恶言相向,「但请不要再跟我说什么没有不是的父母,我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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