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有一名人妻再婚,她的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孩子,而她和丈夫结婚之后也生了一个孩子,目前一家三口住在丈夫名下的房子,这个房子公告地价现值约600万(市价1200万元),万一丈夫离世后,是不是只要再给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孩子150万,房子就归她所有?
律师苏家宏答:
不是!
第一,遗产要共同决定,不是太太说了算
因为人妻、人妻跟丈夫生的孩子、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都是继承人,这个三个人都有继承权,而丈夫过世之后,他的财产就是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不是人妻想要房子就可以得到,必须三个人「共同协议」。
第二,房子是婚前或婚后买的,结果大不同
假设这栋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丈夫没有其他财产,人妻是没有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这栋房子就由三个人平分,人妻只能拿到1 / 3的权利,相当于400万元,如果人妻想要分到房子,可能要拿出800万元给其他两位继承人来「换房子」。
假设这栋房子是婚后丈夫赚钱买的,人妻可以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在请求分配之前必须要先做结算,也就是丈夫「婚后」的剩余财产跟太太「婚后」的剩余财产做比较,多的要给少的。
如果太太婚后剩余财产是0,而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是看市价的,也就是说丈夫婚后的剩余财产1200万要除以 2,所以人妻可以拿到600万,且在协商遗产分配时,可以主张1200减去600万元(夫妻剩余财产债务)后,剩下的600万,分配给全体继承人,一个人拿200万。
第三,丈夫可以用一份法律文件让人妻拥有房产,立遗嘱。
如果人妻希望继续住在这间房子,保障自己和孩子未来的生活,如果人夫他也有相同想法,该怎么做?
苏家宏表示,人夫在遗嘱中写「门牌号码:……房屋及其坐落的土地,要留给人妻居住并由她继承,至于特留分的部分,再用现金找补或是给其他等值的东西。」(法庭中心/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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