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读者问:

我住在5层楼旧公寓的2楼,最近5楼搬来新邻居,找了工人来施工,我本来以为是室内装潢,后来发现竟然是在楼顶加盖房间,我跑上去质疑5楼邻居怎么可以擅自加盖,他居然呛说:「不然我干嘛要买5楼?」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其他住户该如何保障权益?

律师连世昌答:

依据《民法》及《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有关区分所有建筑物规定,公寓大楼的楼顶平台,性质上并非专有部分,应属于共用部分,供住户共同使用,且共用部分在某些情形下不得独立专有使用,例如约定专用是违反法令使用限制、楼顶平台依使用执照登载,须作避难之用,其次,楼顶平台既属共用部分,须经大楼规约明文约定或者共有部分的分管协议,才能够供特定区权人使用。

因此,读者楼上邻居如果要在楼顶加盖房间作为专用的话,必须取得规约约定或者分管协议的合法使用权源,否则对其他住户来讲就是无权占用,任何区权人都可以诉请拆屋并要求腾空楼顶,返还给所有共有人,甚至可一并请求相当于租金的损害,实务上如果擅自将通往楼顶通道、出入口上锁的话,还会触犯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厦逃生通道的刑责。

另外要提醒,各县市政府另订有关违章建筑的处理规定,例如在公寓楼顶加盖房间符合新违建、经消防、交通主管机关认定有妨碍消防安全、公共通行者,即应查报拆除。不少购置公寓顶楼的民众对于顶楼加盖有「非分之想」,未按规定使用者将面临民、刑事及举报拆除风险,最好三思。(记者丁牧群/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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