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指出,1个由代号「藍道」、「团块块公主」、「公爵」等人所发起的犯罪组织,与境外诈骗机房合作,在台成立「水房」(处理诈欺集团之诈欺所得金流)及「車队」(管理人头帐户提供者),本身担任「水商」,在脸书、LINE等社交通讯平台发出求职、贷款或节税需要提供帐户的讯息,让民众陷于错误,与该集团联络提供帐户。
集团成员拿到人头帐户经测式功能正常,随即提供给境外机房做为收取诈骗款项之用,为避免对方反悔或向警方报案,竟以私行拘禁、伤害等方式控管人头帐户提供者(俗称强控),被拘禁的被害人多达15人,除对被害人施暴、强盗财物以外,还对其中1名女性被害人强制猥亵,经手的诈骗金额达8400万元。
其中1名38岁的林姓被害人,被拘禁在台中市北屯区1处出租套房期间,遭抹布塞住嘴巴、蒙住眼睛并上手铐、脚镣方式凌虐,林男因反抗,竟遭刘姓、郑姓、任姓、黄姓4人及杨姓少年(少年法庭另案审理)持棍棒等物品轮流殴打,造成林男有头皮多处出血及裂伤,背部局部瘀伤(面积大小14乘13公分),皮下组织及肌肉组织出血,终因脑损伤而死亡,众人再将林男尸体载往新社区第七公墓弃尸。
检警陆续逮捕16名嫌犯,其中,刘男等4名嫌犯被检察官依杀人、遗弃尸体等罪起诉,由台中地院国民法官参与审判。
国民法庭今天进行审理,刘嫌等人辩称出手攻击是为了让被害人配合、不要挣扎,没有预料会发生死亡;刘姓少年则证称,被害人失去生命迹象时,嫌犯等人曾要他协助进行CPR人工呼吸试图抢救。
合议庭因而认刘男等人应无杀人之犯意,改依共同犯重伤致人于死与私行拘禁等罪,将刘男判刑15年6月,郑男判刑16年6月,任男判刑12年(私行拘禁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黄男判刑10年6月(私行拘禁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