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检发新闻稿内容指出,被告黄维金等6人分别担任敬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敬鹏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副总经理、经理、环工课长及环保工程师等职,敬鹏为员工达3300余人之上市跨国公司,于107年度之营业额201亿7,388万元,盈余达3亿7,506万元,渠等或为专业经理人或为专业工程师,对于公司消防设施建置及防火设施等,应有更高注意义务及标准。
但业者却仍未以不燃材质构制风管、擅自建筑违章建物、破坏消防区划及间隔,使火灾发生时未能有效阻绝火势蔓延;尤有甚者,竟长达14年未按时清洁排热风管,使热排风管内壁冷凝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即易燃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滞留管壁内,致使遇有火源即易燃烧、助长蔓延,足认本案火灾并非不能避免,而系被告等专业经理人长期忽视工安,致发生重大火灾。
桃检表示,本件火灾发生后,桃园市消防局随即派出多名消防员到场救灾,共出动各式消防及救护车辆212车次,消防及义消人员计801人次到场。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灾,却因被告等专业经理人的轻忽漠视造成上开重大不良设置,导致有7位消防员受困在1楼东南角落货梯A处附近长达3至7小时,造成6名消防员及2名外籍员工共8人不幸罹难身亡之重大灾害。
桃检强调,对于死者家属而言,此无可弥补之伤痛,岂是和解金钱可得弥补?6名冒险救灾却罹难火场之消防员,均为国家培养多年的优秀人才,专业消防人才养成不易,却因被告等人之疏忽、轻视而顷刻间殒命,对于国家救灾体系造成莫大损。
且本案死者包含2名泰籍劳工,客死异乡,不仅其家人痛彻心扉,亦引起国际注,误认我国上市公司仅求营利漠视工安,影响我国国际形象甚钜。
如此巨大的损害,但是原审却只有谕知3月至8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及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公益金,如此轻微的公益金,对于他们等经营事业所获得利益悬殊甚钜,显然不合比例原则,更不足以让事业经营者引以为戒,以加强投资工作安全之措施及设备,避免工安灾害之发生。
桃检说,参诸司法院类似判决刑度资讯检索系统,与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前刑法第276条第2项类似判决(4,903件),此类案件宣告刑度之99%均为有期徒刑(4,830件),而平均刑度达7.5个月,最高刑度达4年2月相较,本件判决宣告刑度实有轻纵之嫌。
桃检表示,捍卫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企业经营为节约支出而漠视工安,未依消防专业规划厂房,再度发生此类工安憾事,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