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曹男、吴女和另2名男子合租家庭式公寓,每人各有独立房间,曹男平时担任总务股长角色,负责向其他室友收取房租,再转交给房东,但去年11月间,曹男却与吴女交恶,引发互控官司。

曹男告诉检察官,有次吴女和他一起去KTV饮酒作乐后,吴女要求开房间还硬上他,他实在无法忍受跟吴女同住一个屋簷下,于是要求她搬离,但吴女却说她当天喝醉酒,根本不记得2人有嘿咻,拒绝搬走,所以他才决定搬离,并带走自己购买的洗衣机,不料吴女竟在IG发文:「我室友带著我们的房租卷款落跑」、「带著洗衣机跑路」。

曹男怒告吴女妨害名誉,吴女则反控曹男恐吓,指称他曾传讯威胁:「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我不保证。」检方调查后,认为吴女言论不构成妨害名誉,而曹男的讯息也不构成恐吓,因罪嫌不足,分别将2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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