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认为,陈重文涉犯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罪嫌重大,且和共犯间金流错综,关系密切,虽陈重文形式上已符合图利罪要件,但因而获有不明来源财产的利益,仍待侦查检察官调查,纵使陈重文坦承部分事实,仍有可能为避免受到重刑,将来避重就轻、翻异前词,另有事实足认他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高院先前撤销交保裁定,发回重开羁押庭的理由在于,陈重文获交保后,确有勾串证人举动,且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财产来源不明及《公司法》资本不实等罪嫌,其中图利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陈男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灭证之虞,因此发回重开羁押庭。

陈重文涉贪案起因是北市警局2023年编列「监视器网路传输费用」预算时,因未取得业者台智光公司的报价,先沿用前一个年度的价格5.5亿元送交议会,但去年8月台智光报价后,警察局发现相同规格网速,重新计算后仅须4.6亿元,价差近1亿元,希望市议会警政卫生委员会能协助降低预算。近日检廉接获检举,台智光因担心预算缩水,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找来台北市议员陈重文协助,要陈男在议会帮忙护航、施压,最后以5.2亿元通过审议,涉嫌图利业者数百万元,此外,陈重文相关帐户更被查出有不明资金,讯后认为陈重文涉有重嫌,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但台北地院认为无羁押必要,裁定200万交保。

但台北地检署不服,认为具保200万元不足以防范陈男勾串共犯及证人,于是向高院提起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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