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会校安中心主任张萍说,这名女老师年约55岁,在国小带班1年多后,班上28名小二学生,有多人出现焦虑、做恶梦,因为老师跟学生挑明了讲「我绝对会偏心」,说一些跟「死」有关的事情,也不准小孩喝水、上厕所,甚至曾拿书本打学生,家长与女老师沟通,都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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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萍表示,去年12月中旬有家长向人本投诉,人本请家长要录音搜证,短短1个月就录到很多夸张言语,像是教学生「刑」字,竟问学生「要不要过来我把你切开判一次死刑,我告诉你喔,以前最恐怖的死刑不是切脖子喔,是切肚子。你说切脖子比较恐怖还是切肚子?」也曾对学生说,「那你爸爸为什么不把你放冰箱?你回家应该把你放冰箱」,也曾告诉学生窗帘线会吊死小孩,造成学生心理阴影,回家把娃娃吊在窗帘线上。
张萍说,这名女老师在这所学校任职10多年,「是长期的惯犯,不是这一、两年才这样」,人本也访谈到曾在10年前被她教过的学生,这位孩子曾在上课时想上厕所,女老师说,你是不是膀胱无力、屎尿多,「一天到晚都要上厕所」,导致这名学生上学都不敢上厕所。
张萍表示,人本基金会在去年12月就接到家长投诉,为何拖到今年1月19日才提出霸凌调查申请书,就是因为结业式,「家长觉得把小孩接回来,安全了」,才提出申请。张萍痛批,这位女老师那么离谱,学校不可能不知道,「学校就是在纵容,学校就是共犯结构!」
教育局表示,此案调查人员特聘府级专家学者协同调查。考量受害学生年纪尚小,除了律师、还有儿少精神科医生,并依法纳入「校方教师」及「家长代表」共同调查,以求完整厘清案情。调查委员共同认为,申诉对象年纪尚小,身心发展仍未成熟,对比该教师的管教方式,确实有「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的长期现象,导致多位学生在身心科诊断出恐慌、做恶梦、忧郁症等症状,依照校园霸凌防制准则,判定该师确有霸凌事实,且行为重大应予解聘。
教育局表示,根据《教师法》第15条第1项第3款规定,教师若有霸凌情事,应予解聘,且应议决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教育局要求学校教评会应尽速依法惩处。
教育局长谢文斌强调,教育局一定会捍卫孩童的受教权益,并提供受害学童后续的心理辅导,同时将检讨相关校务管理人员及机制。教育局并呼吁,教育是启发学生心智发展的重要历程,教职人员务必维护友善校园,让学生能在校园中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