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会今天进行市政总质询,国民党市议员吴呈贤、吴建德、张彦彤联合质询。吴呈贤指出,接获谢姓民众陈情,自己与干儿子为邻居,因干儿子夫妻临时有工作,偶尔拜托她看顾孩子,竟被社会局认定为非法托育,以无保母执照为由,开罚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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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局长廖静芝答询,市府可协助辅导她成为合格保母。吴呈贤表示,谢姓民众是「工厂老板娘」并非兼职或全职保母,干儿子夫妻突然有事,她只是偶尔帮忙看顾「干孙子」,双方并无委任关系。干儿子给她数千至万元不等费用,是因为要购买孩子的尿布、奶粉等婴幼儿用品,均为实支实付,并非劳务报酬。

社会局透过文字稿说明,「干孙子」非民法亲属关系,不适用亲属照顾,若从事收托工作,须依规向社会局申请登记。家长送托未办理登记的保母,不但无法领取托育补助,保母的照顾能力、居家托育环境等都未通过检核,也并未投保责任险,对幼儿托育安全及照顾品质影响甚大。

社会局表示,接获民众检举,该个案未申请居家式托育服务登记,却收托1名2岁以下幼童,收托时间为每天上午7时30分至下午5时,已照顾10个月,每月收取新台币1万5000元,依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裁处被检举人6000元罚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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