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体指出,「东门兴记」创办人郭礼忠于2017年过世之后,争产风波不断,加上两名女儿在台北市信义区,同样以「东门兴记」另起炉灶,虽然贩卖不同商品,但家族间大小官司始终不断,而民事法院判决老板娘郭林初旭败诉,应将遗产分给女儿郭雅慧、郭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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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初旭在创办人过世之后,提出财产分配诉讼,经法院认定,郭礼忠留下不动产、商标权价值新台币2亿6000万元,但郭雅慧调阅父亲财产清册发现,母亲在父亲过世后,与儿子、儿媳在银行伪造郭礼忠的署印,并盗领新台币6300万元,用来购买旅行支票,因此对郭林初旭提告。
台北地检署侦办时,郭林初旭供称银行帐户是和郭礼忠共同保管,先生过世后,水饺店生意交给儿子和媳妇处理,买旅行支票则是听女儿的指示。
检察官则认为,郭林初旭提领6300万元,并以其中2000万元购买丈夫墓地,但购买美金旅行支票的行为,明显与郭礼忠生前的托付无关,认定她盗领4000万元,并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
本案审理时,郭林初旭否认犯罪,并称遗产中台币部分已分配给郭雅慧、郭秀慧,美金存款则未及处理。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伪造文书罪,判处郭林旭初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3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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