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一审审理时,许女的前夫侯男啜泣说:「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样都不应伤害小孩。」并说案发前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时,儿子说:「想去高美湿地。」没想到这竟是儿子最后愿望,而且永远无法达成,「没想到我再次见到孩子,他已经离开世界,破门进去后,我在现场愣住了」。

许女的父母出庭时,痛哭对法官说30多岁的女儿个性好强,报喜不报忧,事情都放在心里不讲,生活开销自己负担,强调女儿其实是自己想轻生,但又放不下孩子,所以带他一起走,许女父亲还说,案发后看到孙子脸色安详像睡著了,许女妈妈则说:「没有母亲会残忍到故意杀死自己小孩。」

检察官则指出,许女供称曾怀疑前夫与一名女子搞暧昧,有搜寻对方IG,也发现前夫与她出游照片等,可见许女为了报复前夫而杀害小孩,另外,依据许女的社交软体对话记录,她离婚前曾与一名男子交往,称对方「亲爱的」、「咬爆你」「我喜欢上了你,想跟你在一起」,质疑许女因与这名男子分手,心情低落而犯案。对此,许女否认有出轨,强调与该名男子「只是朋友间开玩笑」。

许女还说:「我在看守所服用忧郁症药物,清醒了许多,过去的就医记录说我不后悔,但我现在真的很后悔。」

许女的律师则主张,警消破门进去许女租屋处时,她的平板、手机都放在明显位置,而且没设密码,警方只要点开萤幕就能看到遗书,形同自首,而且检警在法医解剖之前,无法确认孩子死因,但许女案发3天后在医院作笔录时,就坦承犯行,这也构成自首,且许女符合《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要件,她因为8年婚姻破碎、失业、欠债、付不出房租,加上她的内、外祖母在案发前相继过世,重郁症发作而犯案,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一审合议庭未同意减刑,将许女判刑16年5月,上诉高院后,合议庭认为许女因债务问题经济困窘、生活状况不佳,又因丈夫交友问题而离婚,且遭逢祖母、外祖母相继离世等压力,罹患忧郁症而有强烈自杀意念,她为报复前夫,不仅不愿将儿子交由前夫照顾,还萌生带著儿子自杀同死的念头,因此以枕头闷住儿子口鼻,导致他窒息死亡。

高院认定许女触犯但故意杀害儿童罪,且不符合自首要件,也不构成情堪悯恕等减刑要件,因此今仍判刑16年5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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