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警局表示,本案已经由督察科调查完毕,有关潘姓警员勤务中涉足不正当场所、与特定对象交往及委托同仁代签入等违法违纪情事,查证属实,全案合并审究予以记1大过及调地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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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警局强调,对于同仁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秉持「警纪警办」、「毋枉毋纵」之立场及「不掩饰、不庇纵、不护短」之态度,严格查处,展现净化团队之决心,以维护新竹县警誉。

潘姓女侦查佐是在今年5月10日晚间6时许签出,并报备前往新竹地区查察;当晚9时30分许,竹市第一分局前往护肤店临检,发现潘员坐在沙发区,于是抄登其身分资料,但第一时间未发现她具有警职,至5月15日竹北警分局接获情资,怀疑她在护肤店「兼差」,并由督察组开始调查;5月16日,竹北警分局向潘员、护肤店经营者及职员厘清相关案情,并调阅监视器,同时追查出她当天签出后未回分局签退,系由同事代签。

案经竹北警分局调查,并未查出她在护肤店「兼差」的具体实证,然潘女坦承未经报备涉足不当场所及与特定对象不当接触,由于情节严重,维持1大过处分,且已在案发当下调至其他分局。潘女直属的竹北分局李姓侦查队长及彭姓小队长因督导不周,维持申诫2次处分;另她请同事代为签出,是否涉嫌伪造文书亦由警方函送新竹地检署侦办。

新竹县政府警察局督察长金秋华。新竹县警局提供
新竹县政府警察局督察长金秋华。新竹县警局提供

然近日竟传出,其实这次案子目标不是她,女警只是官场内斗的牺牲品,主要是针对女警的直属长官竹北侦查队长李宗和。据了解,由于李宗和资历完整,目前绩分排名第一,有望升任副分局长或大队及科室的副主官,却因为此案被记申诫2次而影响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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