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开车影片长达65秒,开车孩子看似小学生年纪,网友回复这样非常危险,还触法。未料这位爷爷竟回复,「小朋友好玩而已」、「我拗不过孙女,她想开车」….丝毫没有反省之意,似乎觉得好玩PO上脸书。而眼尖的网友则发现,该路段在高雄市凤山区五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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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交通大队大队长黄元民表示,该孩童如为4岁以下且体重在18公斤以下幼童,可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3项规定,小型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处驾驶人新台币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如非幼童,则违反同条例第30条1项5款规定,小客车前座乘人超过规定人数,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该行为因为是在车内,未见车牌号码,尚无法找到行为人车主,若有进一步资讯,欢迎民众提供警方追查。
黄元民说,该车如因该行为致有蛇行、左右摇摆不定、偏离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可依同条例第43条规定,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并吊扣该汽车牌照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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