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网站行事历日前公告,宪法法庭将于今日上午9点召开确认裁判文本评议,结束后再召开一般评议,并于下午3点「突袭」作出判决,宣告由国民党、民众党联手提出的《宪法诉讼法》修正条文违宪;不过,再细看承审合议庭成员并非现有的8位大法官,而是仅有吕太郎、尤伯祥、谢铭洋、陈忠五与蔡彩贞5人。
剩余3名大法官蔡宗珍、杨惠钦、朱富美则共同提出《不同意「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法律意见书》,强调现今宪法法治国原则下,任何宪法机关之权力行使,均须以符合法定组织要件与权限界限为前提,司法权尤不容例外。
《不同意「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法律意见书》指出,现有总额大法官仅有8人,未达有效法律所定宪法法庭组成的法定最低人数10人,依法无从合法组成宪法法庭,亦不可能取得审判权。5 位大法官却仍以宪法法庭名义,署名作成宣告法律违宪判决「当然无效」。
针对5名大法官另组合议庭评议的「正当性」,判决书里头以上千字阐述。内容指出,若有现任大法官持续拒绝参与个案评议,就该个案的审判而言,应如何计算大法官的现有总额,宪诉法及其他法律尚无直接明文规定;然而,大法官行使宪法解释权,为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职权,也是维护宪法秩序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因此,立法者尚且不得以法律阻止或妨碍大法官行使职权,否则该法律即抵触宪法而无效,更不能因部分大法官持续拒绝参与评议的事实,致其他大法官行使宪法职权受阻止或妨碍。
5名大法官认为,若将持续拒绝参与评议的大法官人数,计入现有大法官总额,正如将任命后未到职的大法官或应回避的大法官等,事实上未参与评议者,计入现有总额一般,均可能造成大法官无法进行评议及作成评决,阻止或妨碍大法官行使职权的结果,也应不计入现有总额。
5名大法官指出,大法官人数仅有8人,迄今已逾1年。在这样现实情况下,宪法法庭若持续受《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评议门槛的限制,势必将使大法官应有的宪政功能遭到瘫痪,因此有必要以现有总额优先审理合宪性。
5名大法官说明,由于现存8人中有3位大法官拒绝参与评议,若持续将3人计入现有总额人数,依法将因不足现有总额8人的三分之二即6人参与评议,而无法实质审理任何释宪案,对人民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的权利、民主法治与宪政秩序的维护影响重大,亦严重妨碍宪法法庭作为最终且唯一的宪法解释机关的功能,等同承认大法官得拒绝宪法审判。
5名大法官表示,鉴于缺额大法官的继任人选何时产生难以预期,在这样极端例外且不得已情况,为维持宪法法庭继续运作,使大法官的宪政功能得正常发挥,自应将持续拒绝评议的3位大法官,由现有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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