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于行政院会报告「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房屋税属地方税,现行采各县市归户,2.0方案将改采「全国归户」,并提高非自住税率,以健全房市发展。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主持院会后记者会。彭欣伟摄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主持院会后记者会。彭欣伟摄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2大重点如下,第一、针对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之住家用房屋进行全国归户,针对持有多户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调高其法定税率上、下限税率为2%~4.8%,各地方政府均应在该范围内订定差别税率,并采全数累进(超过一定户数全部适用较高税率)课征。

第二、为鼓励自住、房屋释出至租赁市场及兼顾继承非自愿共有或空置情形,酌降全国单一自住房屋之税率为1%及出租且申报租赁所得达租金标准之房屋或继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税率上、下限为1.5~2.4%;建商余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内者,法定税率调整为2%~3.6%,超过2年,则适用最高税率4.8%。

财政部表示,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税负,减轻单一自住者负担且具空屋税精神,符合公平正义,该部将尽速拟具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函报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俾完成修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江启臣曝孙晓雅送完蔡英文找侯友宜交谈 对话内容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