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发状指出,根据报导,徐春莺自承尚未取得台湾国籍前,在中国商业局工作,并自工会干部升迁至人事科科长,另享专车接送服务。不料,徐女长期居住台湾后,竟意图危害台湾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为中国发展组织。
告发状提及,徐春莺于民国106年6月间,在中国厦门举行的第九届海峡两岸请坛中会见「中华和平发展促进会总会」主席武丽华,并接续于同年10月间接受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的访问时公开表示「如果台湾不承认它属于中国的话,大陆我们娘家那边,很多人就不愿意来了」等语。
杨佩桦指出,徐春莺于107间到中国参加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及福建省委台辫公室主办的研习班后,接续佯交流之名,藉其台湾新住民发展协会成员身分到中国云南省,并与时任云南省委台辨公室主任张朝德会面,并表示「一定会教育好子女,增强对祖国大陆的认同,增强对我们民族文化的认同」等语。
杨佩桦表示,徐春莺佯称为无法返乡的陆籍台湾配偶缓解对中国母亲的思念之情,于107年间在台湾主办「百人旗袍千人秀」活动时,即由时任中国国务院辖下民政部所属「两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副主任杨文涛莅临活动现场,以此方式发起中国国务院在台湾发展组织的活动。
杨佩桦指出,徐春莺所为已达反国家安全法「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搜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规定,因此具状向北检告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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