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新光长公主的吴欣盈,财力备受关注。根据中选会昨公告的第16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参选人财产申报,吴欣盈及比利时籍丈夫Renaud Van Der Elst育有一男,儿子登记为台湾国籍,不动产、动产部分,在新北贡寮有一笔2002年受赠的土地,在英国伦敦亦有一户2013年吴欣盈购入的房地,另有一台登记英国牌照的汽车Mini Cooper一台,由于受赠跟买卖时间已超过5年,无须刊载交易价额。
据申报资料,吴欣盈共有250万1687元的存款,名下更有11笔不同标的股票,总计股价现约3671万3090元,其中台湾新光实业8张、盈盈投资持股最多共3070张。
同时,吴欣盈也申报一套蓝宝石珠宝800万,以及2张保单,已缴保费共达997万5609元,虽拥大笔资产,但吴也有负债,包括跟联邦商银信用借款尚欠434万6226元,以及跟自家的新光人寿保险透过保单质借,仍有557万7066元债务,2笔合计目前仍欠992万3292元未还。
不过,资深媒体人黄扬明指出,财产资料中,虽然吴欣盈填写了比利时籍配偶及幼儿的资讯,但申报的财产仍然仅有吴欣盈名下的,并无其配偶之财产资讯。
依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2条第3项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县(市)级以上公职之候选人应准用本法之规定,于申请候选人登记时申报财产。以及同法第5条第2项规定:公职人员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项财产,应一并申报。」
黄扬明强调,候选人配偶的财产依法是要一并申报,像是柯文哲申报的财产资讯中,就当然包括了配偶陈佩琪名下财产。除非吴欣盈的比利时籍配偶真的身无恒产,否则,这很可能会让外界质疑其申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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