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便利,但商品无法预先检视,可能出现品质落差情形,行政院消保处提供4点诀窍。
第一、向值得信赖的对象购买,知名品牌的官方网站、信誉良好的线上购物平台,会充分揭露商品、厂商、售后服务或争议处理时所需资讯;反之,查询不到卖家联络资讯的一页式网站或社群贴文、短讯,则有高度风险。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提防伪冒的知名品牌、购物网的粉丝专页或社团,如果在综合型电商平台上交易,亦须仔细检视卖家资讯、商品销售纪录和其他消费者评价, 与有信誉的店家交易,才能确保服务品质。
消保处指出,第二、对低价促销提高警觉,低价是诈骗常用诱饵,上网购物应货比三家,不仅比价格,更要比品质、比安全,才是聪明消费;不符行情的超低价,不一定是真好康,消费者要思考背后是否有代价,例如诈骗或伪劣假货,或者卖家任意自订拒绝退货等不公平条款,都会让买家得不偿失。遇到可疑促销短讯、弹跳视窗或邮件时,不要轻易点开浏览,以免资料遭窃或装置被入侵,成为诈骗集团的目标。
第三、选择安全付款方式,例如以信用卡交易,除了付款有验证程序、交易完成后会通知外,还有购物保障机制,遇到盗刷或问题交易时,可联络发卡机构客服人员,协助处理争议款项及请求暂停支付,但建议勿将信用卡号直接储存在购物网站或行动装置的应用程式(APP),登入行动装置也要设定加密机制,以避免遭误(盗)刷的风险。
第四、了解通讯交易的解约权,消保处说明,网路购物属于通讯交易,依《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项规定,消费者可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7日内,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此项规定是所有网购消费者不可不知的重要观念。
不过,并非所有网购都能无条件退货,根据「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规定,有7类型商品服务,经企业经营者(卖家)告知消费者,即排除适用「7天鉴赏期」,包括:
(1)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
(2)依消费者要求所为之客制化给付。
(3)报纸、期刊或杂志。
(4)经消费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电脑软体。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数位内容或一经提供即为完成之线上服务,经消费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个人卫生用品。
(7)国际航空客运服务。
前述七类型商品、服务因性质特殊,法规明定企业经营者须告知消费者排除适用《消保法》第19条规定的7日解除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仍可主张适用7日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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