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农历年前宣布,停止招揽前往中国的旅行团,引来外界质疑没有法源依据。行政院长陈建仁昨拜会民众党团时,黄国昌当面要求陈建仁应有法源依据,针对限制人民权利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基础,交通部、陆委会应妥善向社会大众说明,而不是如同中国北京当局,上面的说了就算。陈建仁表示,回去会尽快了解。
交通部随后回复党团的公文,以2020年政府因应Covid-19所颁布的禁团令作为说明,强调迄今未解除禁团令。黄国昌指出,这种说法,根本禁不起检验,中央疫情指挥中心都早已解编、Covid-19也早已降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交通部到底在说什么?法源基础何在?
交通部观光署昨傍晚又匆匆发布新闻稿,以《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旅行业管理规则》第49条第19款,做为禁团令的法律基础,认为组团赴中之经营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这样的说法,令黄国昌更加火大,痛斥「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喷饭」。他认为,《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第1项系以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作为违反评价规范之事后处罚依据,如何作为主管机关发布禁止命令之依据?交通部援引《旅行业管理规则》第49条第19款,更是让人深感不知所云。
黄国昌批评,如此重大政策限制人民基本权利,造成人民严重的损失,政府先是法律基础说不清楚,说法又一日数变,「看守内阁现在是把治国当成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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